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

陸委會增設「大陸地區暨港澳公民新聞報導特別獎」



記者宋小海/整理報導

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2日宣布今年度第14屆「兩岸新聞報導獎」,將增設「大陸地區暨港澳公民新聞報導特別獎」,得獎名額分為影音及非影音新聞類報導獎各1名。

 陸委會在「兩岸新聞報導獎之現況與展望」提出,報名資格涵蓋「非傳播機構編制內之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、澳門居民」,參選作品以「涉及兩岸關係、台港澳關係或台灣發展現況之報導」為限。獲獎者將發給每人獎座、5萬元獎金,及來台參與頒獎典禮之機票及在台期間膳宿費。

 「兩岸新聞報導獎」原名為「兩岸關係暨大陸新聞報導獎」,由陸委會主管之「中華發展基金」在1997年設立,並於2006年起更名迄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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