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

【記協聲明】北市府置入花博新聞 記協要求懸崖勒馬



2010年3月18日 記協聲明

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將在今年底舉行,市府觀光傳播局18日對外承認確有預算2500萬元之「99年度電視公共服務資訊單元製播案」。審視其標案規範內容,記協認為此對「有線電視新聞頻道」進行之招標案,合約實質內涵其實就是標準的「新聞置入性行銷」,且有干預新聞自主之嫌。反對置入性行銷是記協最主要推動的努力方向,記協認為若要做政令宣導也應明白標示「廣告」意涵,呼籲北市府應懸崖勒馬,勿假借新聞之名行政績宣傳之實。

 根據北市府開給電視台的「電視公共服務資訊單元製播案」之規劃方向與執行內容,第一條即為「每則資訊單元長度至少60~90秒(SOT,不含稿頭),其中SOT(Sound On Tape)字眼即為記者口白;且要求播出時段在晚間7時到7時半之間,正為多數新聞台播送新聞而未插入廣告之時段。由此可見觀光傳播局雖提及「製作形式、資訊單元長度、製作則數及播映檔次由投標廠商自由規劃」,但實質上就是以製播新聞做為前提。

 合約內容中另註明「若有重大臨時需求,得標廠商應配合本局調整製播主題及時段」、「所有製播之資訊單元,本局保有播出前事先審核之權利」,甚至還要求定義模糊的「加值服務」。北市府觀傳局雖聲明已對「事先審核」等部份文字修改,但此種購買新聞的心態,不僅非建全公共言論的作法,更已侵犯新聞自主權並戕害人民知的權利。

 美國國務院甫於3月11日公佈2009年全球人權報告中,即針對當前台灣的置入性行銷提出批評,北市府此標案則正好坐實了這項指控。記協相信,類似情事在現今政府單位並非孤例,也理解電視媒體經營上的困難,但新聞的底線不能退讓,請政府單位光明坦蕩以廣告形式為之,切勿思圖以人民納稅錢操縱言論走向,侵犯新聞專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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